其實類似的東西我以前在別的地方也看過,

當然也在那裡和別人戰過一次就是。


我打個比方,大家知道貓會玩弄牠們的獵物嗎?

當貓抓到一隻老鼠,也許是要吃,也許不是要吃,

但都會先予以「玩弄」一番,再做最後的處理就是。


如果大家知道了這件事,會譴責貓「噢,你們玩弄食物真是太不應該了。」「既然沒有要吃為什麼還要玩呢?」「我們應該好好教牠們不能這樣玩。」,

或是「好孩子!抓到老鼠了呢!」「哦牠玩弄老鼠的樣子真是可愛。」這樣呢?

如果是前者的話,那我沒有意見了;

如果是後者的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待遇呢?


我還是希望大家的重點放在「不需要就是不需要」,

而不是以憐憫那些動物為出發點。

「憐憫」這個詞,從一開始就是一種不平等的觀念,

只有優位者能夠憐憫劣位者,因為只有優位者能憐憫劣位者。


而且說得難聽一些,其實人類獵捕這些動物,和肉食動物捕獵的行為是一樣的。

只是我們一些人反對這個捕獵行動的出發點。

人能自詡,自稱,自誇為「萬物之靈」「食物鏈的最高層」,不是沒有道理的。

為什麼羊會被狼獵而不是羊獵狼?因為狼有武器而羊沒有。

所以同理吧,人為什麼能去獵其他動物呢?

自然法則不就是,弱肉強食嗎?


簡單來說,現在的我認為「獵捕動物」這個動作是沒有錯的,

甚至可以說是「人類」的權力。

但今天我們所反感的是,那些人買了那些東西,卻不是為了生存,而只是虛榮。

至於那些動手的人呢?他們只是刀子。刀子殺人,有罪嗎?

如果他們不幹這一行,他們拿什麼糊口呢?

如果只是因為做法太殘忍,那就如同我上面所說,

全部改成有麻醉、「人道化」的屠宰,還立碑,

這樣你們就會同意那些人穿皮草嗎?


最後我還是要說......

這裡的大家雖然扮演著動物的角色,

實際上還是一個「人類」坐在電腦前。

我們這群有理智的人,應該想的是如何讓那些瘋子和我們所愛的自然之間取平衡,

而不是把自己跳脫這個角色而大肆撻伐。

這和古代那些隱居的賢士有何兩樣呢?

人民受苦你卻選擇躲起來,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