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哈哈哈!其實殯儀館和醫院可以合併阿~
首先嘛~把要死的人拿去醫院醫一下,醫好之後
再請小茶開車去撞那個人,接著就可以把那個人抓去燒了
,然後剩下的骨灰可以放在滅火去理當乾粉滅火器賣
,又或者拿來賣給學校,畢業典禮的時候可以從上方
當彩帶灑。

恩...先搾取醫療費,在榨取火葬費,最後的骨灰再拿來賣..。
很好!這樣榨了三次!這才是所謂的物盡其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