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翔寫到︰
為何要把7天後沒有人領養的狗狗殺掉?

政府不可能把從人民手中繳來的稅金花在這一部分。如果國家把錢全砸在這裡的話!那其他的預算怎麼辦?
有人會說︰把牠們殺掉好殘忍!、政府應該要負責…等的話!
但!
政府在收容7天之後通常會實行安樂死!這是因為沒人來認領的話!那這隻狗勢必要在收容所繼續住下去!但每一天又有數不清的的狗住進來那空間勢必會不足!因此在無其他方法的情況下只能殺掉…﹙加上又不知道要養到甚麼時候!﹚
政府根本就沒有負責的必要!要負責的是那些丟棄這些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