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見賣狗肉和吃狗肉的人
2.賣皮草等動物毛皮製品的人
3.凌虐動物﹙此動物不限人類身邊的寵物﹚的人
6.獵人﹙以賺錢為目的,獵捕動物剝皮鋸角以換取現金﹚

本狼不會殺屠夫,畢竟我不是吃素的,所以我沒資格殺他
獵人(因為牲畜不斷被掠食動物捕殺,為了生計只好拿起槍枝)
畢竟是逼不得已的,但是如果是過度捕殺的話我會把他的名子寫上去
本狼認為這個獵人有錯,因為他的農場或放牧區可能侵犯到了掠食動物的領地
不過一般狼是不會輕易的接近人類的地方,除非是人類過度捕殺導致沒食物,才逼不得已的,這個時候其實我也不知道該不該寫上去了(嘿嘿~

不過1.2.3.6這幾種人是真的很可惡,本狼會毫不猶豫的把他們寫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