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吃其他動物可以 吃狗就殘忍的討論 在其他主題中有討論過
我的觀點是 人的心本來就是偏的 對待的生命本來就有輕重之分
狗狗是人類的朋友.幫手.玩伴等等 自然人對狗比對其他牲畜容易有感情
相信今天你養了豬還是牛還是雞做寵物之後 以後對待這些動物的態度也會不同
如果生命的價值都是一樣的
那麼吃人也等於像吃家畜一樣對不對?
我很少會想看這種屠殺虐待動物的資料
因為每看一次就心痛一次
然而就算在大陸的上海 這個似乎是全大陸上相當進步的都市
我還是可以隨處見到掛著賣狗肉招牌的餐廳
所以阻止這種的行為的唯一有效辦法
似乎只有立法禁止並嚴加管理處罰
畢竟 人類能吃的東西真的太多了
烹調的做法也千變萬化 即使是普通的食材也有辦法變的很美味
那麼何必要吃那些在人類的生活中 作為最忠心的夥伴的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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