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食物的角度上,我覺得是沒有分別,都一樣能吃。
話說我母親從來不吃牛。她出生於農家,她說牛都替人們做了許多粗活,不應該吃牠們,吃牛是殘忍的。
但對於雞鴨鵝等,她則是照吃不誤。
我想有些人不願吃狗肉,也是相類似的原因。
我的看法是,豬牛羊可以吃,狗肉也可以吃。
所以理所當然的,人肉也可以吃。
把反對吃狗肉說成假慈悲是怪異的,人們反對吃狗並不是發自慈悲,應該是他們不願意把狗視為食物。
正如人肉。人肉也是可以食用的,但有人會把人視為食物嗎?就算有,其他的人們會允許這種想法存在嗎?
至於選項裏提到植物,植物也是有生命的,只是它們不懂得慘叫,所以人們可能會吃得比較心安。
誰叫我們是異養動物,非得從其他生物上攝取營養不可?
而且,即便是你多麼的不願意,你身體也會自動把入侵的病原體消滅的。那些細菌病毒也是生物,為什麼又沒有人說「那些小東西也是有生命的,我們不可以濫殺它們」呢?
如果反對吃狗是假慈悲,那麼我想,真正的慈悲就是打從一開始不要出現在這個世界上,免得害死任何一條生命,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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