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選則暗中的幫助任何一方「陣營」,但本身卻不上場。透過第三類接觸的管道,和外星人取得,不死之身的能力,和無限供應各式,
單一對物種的生化武器,
及無限供應單一對生化武器的解藥,的星際條約。武器和解藥的成分已非本星球所有。不是細菌,也不是病毒。
至於交換條件,可能是在各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免費提供外星人拍攝紀錄片(片名叫做「?」)的場地;使他們能完成創世劇作的4D電影,並在半個銀河系外大賺一票。
我成為邪惡軍火商後,便開始以賤價賣這些「可靠」的武器,和解藥給各族。
於是各族開始互相殘殺。直到一致的認為,我這位擁有足以造成地球滅亡的軍火商,
才是各族間共同的敵人;決心要聯合起來打下一場戰爭時,也已是三百年後的事。
那時的科技大部份是靠著外星人在支配著。各族先進卻也沒有能力。
幾場激烈的戰役後,又過幾個月。我帶著三百年來的財富離開地球。
史上最變態的軍火商走了以後,各族間彼此慶祝著和平的到來、正義最中戰勝了一切。
之後便又回到了當初的狀態,醞釀下一次的戰爭。
在外太空中,我又再一次的連絡上,三百年前的這些外星人,
並以這些財富,外加送還當時不死之身的能力;最後買到了一張口香糖大小的時光機船票。
回到西元2010年的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