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先不管立法是如何……
或者是任何的教義……
因為是以一個讀者方面來看。
這確實是詭異的地方。

並沒有人會想要去理解這件事情而去詳加查訊資料。

這點你應該要知道。
寫小說並不是只要自己看得懂、理解就好,而使用了平常人不會知道的事情。
例如這句:
伊斯蘭曆法以公元622/7/16星期五為元年之元旦,為純陰曆之曆法;而農曆雖是陰陽合曆,然而,是以陰曆為主,陽曆為輔
我敢說,在國中的歷史課本上並沒有這樣的事情印在上面,歷史是何等寬大,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大聲說清楚所有歷史的東西。你所寫的這篇文章,是要給大眾看的,而不是任何一個歷史學家。以讀者觀點來說,這就是不懂的地方,也是作者通常不會注意到的地方。

『自己懂得事情,不是其他人都會懂。』

至於要怎麼修改就看個人,沒有修改也沒關係。
因為這是個人的觀點,不代表所有人都這樣想。
以觀點來說,每個人的見解也都會不一樣。

BY.小迪 200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