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可惡的牠字和「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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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應該儘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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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過,應該用溫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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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意見/不知道(煩請詳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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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用習慣了,要改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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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根本沒那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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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想法(煩請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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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致劍痞:
這是文章網址:http://wolfbbs.net/viewtopic.php?t=41971,是雪域蒼(苍是簡體字)狼所發表的,希冀能讓你滿意。
「寵物」這個詞的確帶有貶意,就像「項圈」和「晶片」一樣。後兩者代表了:這是我的財產、物品之意。而此詞像是將狗當成是「主人」的玩物一樣,只是他/她無聊時用來找樂子的;要不然,當今世上,流浪狗何多啊!還有更慘的,像「神犬也瘋狂」一樣:惡人將狗拋棄,等到巴弟(主角)因籃球爆紅之後,再回來與小男孩打官司!(還好是喜劇收場。之後還拍了好多集。)
對了,請叫我冰菊好嗎?沒有顯示是因為:當初不知道「帳號」就是要用的名字,現在想改不知道怎麼改?(請問可以告訴我嗎?)
致布雷克:
你的圖看起來充滿了藝術氣息,是你自己畫的嗎?喔!真抱歉!離題了。你的這種態度我十分贊成,希望你能繼續推廣喔!喔!對了,希冀沒有冒犯到你;是「名字」。
致皇天蒼狼:
代名詞其實還是有差別的。細分還有「代詞性助詞」‧‧‧唉呀!又離題了。當初倉頡(音捷)造字之時,並沒有見證者在旁;不只是這些字,包括所有的字,都不知道他在創造時心態如何!
致許狼中將:
你的想法很有前瞻性!不過,順道一提:我們所在講的繁體字,比簡體字要好用多了。
續致影佐‧限:
那麼這個字要叫「ㄊㄚ」嗎?使用權只有我們兩狼嗎?
用隻的話,我也試著用用看囉
致萊苑尼斯:
可以這樣叫嗎?你是認為心意最重要嗎?「禮輕狼意重」也不錯啦!
致弦狼IRON:
要改就先改心態,真的一刀就切入核心!不過,要改是可以,多久才能實現呢?
致迷思:
從留言看來,你應該是位信基督的狼;其實聖經裡頭,講的都是人類的故事。更糟的是,上帝的這種報復主義(不信祂就給你好看)並不可取;所以,這本不準又充滿仇恨的典籍,建議你儘快遠離。本郎再次重申:人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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