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感到疼它也不會停止舔血的。”老馮頭舉例道:“這就如同世上一些貪利忘義的人,爲貪小利連死活都不顧,弄不好就把自己的小命也陪進去了!
我就不信把人類餓個三天不會這樣,嘖嘖....
再說
獵了這隻狼,犧牲了幾隻兔,用了幾隻兔血
人為了自己的利益
世上萬物就成為他利用,他主宰的物品
總有一天人類也會體會被主宰的痛苦的(嘆)
人畢竟不是狼——人從狼一般的獸類進化至今,已經有幾百千萬年了。因此人應珍視自我,不要在“忘我”狀態中墮落爲狼一般的獸類。
狼不會製造毒品來傷害自己
狼不會搞家暴
狼不會賭博害的自己傾家蕩產去自殺
狼不會虐待動物,還在玩洗衣機,塗油漆.酒精膏
(想不到其他比喻,憤怒到腦筋空白= =...)
狼不會隨便攻擊人
然而
人卻會隨意補獵動物
到頭來
到底誰比較優雅,誰比較低賤?
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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