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感到疼它也不會停止舔血的。”老馮頭舉例道:“這就如同世上一些貪利忘義的人,爲貪小利連死活都不顧,弄不好就把自己的小命也陪進去了!

我就不信把人類餓個三天不會這樣,嘖嘖....

再說

獵了這隻狼,犧牲了幾隻兔,用了幾隻兔血

人為了自己的利益

世上萬物就成為他利用,他主宰的物品

總有一天人類也會體會被主宰的痛苦的(嘆)




人畢竟不是狼——人從狼一般的獸類進化至今,已經有幾百千萬年了。因此人應珍視自我,不要在“忘我”狀態中墮落爲狼一般的獸類。

狼不會製造毒品來傷害自己

狼不會搞家暴

狼不會賭博害的自己傾家蕩產去自殺

狼不會虐待動物,還在玩洗衣機,塗油漆.酒精膏

(想不到其他比喻,憤怒到腦筋空白= =...)

狼不會隨便攻擊人

然而

人卻會隨意補獵動物

到頭來

到底誰比較優雅,誰比較低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