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
很可笑啊……
這叫什麽法律?

其實“超限捕獵”是食肉動物的本能之一……
在看到獵物無助、驚恐的神色的時候
食肉動物會被激化
從而殺死更多的獵物,甚至是多到自己根本吃不完
不只是狼,海豚、獅子、老虎、鷹都會幹這種事
這就是所謂的“殺過行爲”

制定法律來限制動物的本能?
而且還是在他們根本就不知道的情況下?
真的想問一下——
那個啥瑞士的法律顧問裏就沒有一個學過生物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