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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人經典的確構成了華人傳統,但華人傳統本身也可能會忽略古人經典的某些教訓。例如我們華人大多缺乏「發問」精神是許多人公認的現象,但《論語》裡頭有段這樣的文字:
子入大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大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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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聞不少有識之士將華人社會普遍缺乏創新精神與質疑「權威」的勇氣,與華人傳統中強調的「順從有禮」與「敬老尊賢」精神相連,雖然他們大多數是以討論的語氣提出並審慎辯證其中的關連性。但在大眾習慣簡化的角度看來,此不啻宣稱創新與勇於質疑的精神,只要「破除禮教」與「叛逆」就能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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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嗆長輩,不代表你就一定會在課堂上質問師長知識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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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跟我說,佛教的六道輪迴講的其實就是人間,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
我深深認同這個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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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如果耶穌真的說過這句話,就算立馬變成一隻響尾蛇,我也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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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就是色彩的力量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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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在電腦前賴到有些倦,無意摸到筆電開關鈕感到灼熱,想到不管是電腦還是我,都需要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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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的概念與自由的概念緊密相關......只有在可能作出其他選擇的情況下,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們是否認為自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能讓我們了解,自己是否認為人類擁有行為的自由。」--《你以為你以為的就是你以為的嗎?》
發現我對自由與責任這兩種概念之間的連結沒有概念:我認為人類的自由是假象,卻又認為每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不論無意或故意,願意或不願負責。就算當下沒有其他選擇,人類仍必須為他有意或無意間的作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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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不是沒有宰制,而是行動的宰制者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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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道德都是人類虛構的,但不代表虛構出來的規則就不該被人類遵守。友人形容我是相信有客觀善的異端裁判官,我想不如說我是相信客觀善必須被虛構出來使人相信並遵守的異端裁判官。裁判官也需要規則才能拿來裁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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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出埃及記:耶和華一方面要摩西叫法老放猶太人走,一方面又叫法老心裡剛硬不肯放,藉此為由降災埃及,說要藉此榮耀自己,就比例原則來說似乎沒必要。
然而也是摩西的離去要求促使法老加緊對猶太人的奴役暴政,猶太人才更能下定決心離開埃及--可不可以用這種角度看待希特勒納粹德國對猶太人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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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金屬或衣物,手輕觸竟會一時感到濕冷。
這是一種錯覺,或是一種通感,還是水無處不在?
友人答曰:「因為手汗的蒸氣瞬間冷凝在低溫金屬的表面,可以從反光處觀察到冷凝的薄水。
而衣服是因為受潮纖維素的比熱降低的關係,摸起來會很像濕的。」
讓我們如是讚頌科學--或毀謗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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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印象與外界的真實樣貌有所差距,不表示我們就能說外界並不存在。
當笛卡兒以海市蜃樓說明感官的欺騙時,他是以走近時發現海市蜃樓消失的感官印象來否定最初看見海市蜃樓的感官印象。
以一感官印象來否定另一感官印象,就表示我們論理時仍要以感官印象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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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馬太福音19: 23-25)
日後催生資本主義的喀爾文教派,利用上面引文的之後一節為賺錢行為開脫:「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他們的解釋是:既然在神凡事都能,那麼在天國駱駝能穿過針眼,財主也必能進神的國。
不過更後面的引文是: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馬太福音19: 29)
所以我認為耶穌說的東西還是一樣:財主難進神的國,只有撇下一切的窮人才進得去。所謂誰能得救,在神凡事都能的問答,就是要人放心地放棄現世的一切,去期待虛空的天國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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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紀2︰24)
這是舊約起初關於婚姻的教訓,福音書裡的耶穌重複這論調。(馬可福音10︰7、馬太福音19︰5)
聖保羅卻寫道: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以弗所書5︰31-32)
我覺得上帝的命令的確是會流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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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聰明人才知道遊戲規則可以靈活運用,例外是可容許的。
以前有個朋友說:法律是用來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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