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喔,那我懂了XD我搞錯你回覆我的意思了XD

是這樣的,我在一開始回覆這篇文章時,後面就有寫到,獵捕不一定要殺掉,所以我前頭所寫的:「適當」的獵捕並不等於將牠撲殺,所以我並沒有要求人類去絕牠們的死活。


我指的捕獵是指由政府的單位去處理,不是民間的獵捕,由民間去處理這樣的事會很難控管,畢竟人數會很多。而我所指的政府當然是不會有不法勾當的政府,
不然結果就會像你說的一樣,每個人都假公濟私謀取其中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