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狼佐
閣下因為最近的言論遭在下批評
便開始抓人把柄、污衊,冠上莫須有罪名之舉,不嫌太幼稚?
那既然採用此法,試問昨天為何無故刪除我昨天下午三點左右的回文?

照你講法來講,前一篇時間為前天下午五點,那經過午夜零點後即算隔天,該文中也沒有不雅詞句,且發現被刪文後,另有再發過一篇,不過依然還是被刪。

嘛,這樣做不是有爭議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