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阿羽的資料補充,簡直是難以致信呢。
所以說,「人類」到底還有什麼是不會吃的呢?
連獅子都拿來吃了,那為什麼吃人肉卻是犯法的呢?
套「寄生獸」的一句話來說:
你們人類可以把其他動物分屍吃掉,但又能夠忍受自己被其他動物分屍吃掉嗎?
真是的,如果不是受保護動物就可以拿來吃 那人肉也可以吃啊。
就算不是野外的獅子,難道就可以好吃好吃的吞下肚嗎?
對某些人類來說或者是很新鮮,但你們是不是吃得沒肉好吃只剩獅子了?
對我來說,這真的可怕的「食物」啊,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