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狼之樂園的經營的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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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5C006A>[Mandragora.]</b></font>
只要不是表裡不一的作法我都舉雙手贊成,
網路社群本來就是以管理者的想法為優先經營方向,
而"能夠接受"或"足以適應"的人再投入社群中,
其實任何團體的參與本來就存在著許多無形的門檻,
只是這門檻的形式與高低自有其奧妙。
狼之樂園是白牙"免費"提供给版友的交流平台,
並沒有在實質上虧欠使用者任何東西,
事實上集中管理的方式才比較符於這麼一個社群應有的形式。
我並不會評論作法的對與錯,
因為我在從前的文章中有提過,
在一切終結之前,都無法對事理妄下定論,
所以身為一名觀察者與學者的身份,
我也僅會做我所該做的事並靜觀其變。
其實有些人的作法跟用語並非不能想見,
會讓樂園走向"必須"讓白牙做出這種決定,
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
換做是我在這立場,我應該也會很惱火。
不過站在獸文化發展的角度來說究竟會如何呢?
我說不出來,這可能要等個五年、十年我才知道了。
總之道不同不相為謀與適者生存的道理在哪都適用,
不流於誹言與眾說,做出自己應當承受的決定,
這樣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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