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回文章時引言不給用

看完了瀟湘提到的版規部分

還是不太明白我是違反了裡面的哪一項

標點符號我已經用全形了 還是說括號也包括在內?

α、文言文。
β、方言,包括京港台滬閔川、馬來西亞、新加坡等華人居住地區以漢語形式表現的方言。
γ、顏文字。
δ、火星文。
ε、注音文。特別警告:台灣以外的區域並不使用注音符號一式。
ζ、他國語文,包括俄德法日義英、蒙古、壯族、南島語系、拉丁、西班牙、希臘等不屬於漢語的語言。
至於以上的也沒有出現在文章內部

可以請蕭湘再說的詳細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