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我遇到針對動物的貶斥論調,當然會據理力爭加以對抗
不過,現實情況是,在我周圍似乎還鮮有此類明確的論調來給我論辯。對動物帶有貶斥色彩的成語更多的是一種歷史遺跡,一種約定俗成的修辭方法。估計沒有人會在使用“狼心狗肺”等成語時,考慮一下狼心和狗肺到底是怎樣的。對使用此類措辭的人進行批判,似乎也難以起到效果,因為他們使用此類成語很難說是以貶斥動物為出發點。對於此類措辭,大概也只能讓時間去淘汰了。
而當代社會的問題與過去不同,與其說是對動物的貶斥,不如說是對動物的漠不關心。其實隨著生產力和文化水平的不斷提高,狼、虎等動物對人類的生存已構不成絲毫的威脅,同時主流社會也認同應當對瀕危動物尤其是大型猛獸進行保護,而非濫捕濫殺。然而問題在於,大眾對這些根本不涉及他們利益的事情,是提不起興趣的,甚至這類話題連飯後談資的資格都沒有。有錢的人毛皮製品照買不無,至於動物保護嘛——遠在天邊,和我有什麼關係?也不缺這一件,反正木已成舟,是吧?
真正與野獸有矛盾的,除掉那些唯利是圖的捕獵者(他們才不管野獸是對的還是錯的,賺錢工具而已),也就是牧民了。野獸吃掉他們的牲畜,又所謂“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他們當然認為全是野獸的錯。而至於野獸為什麼會來殺害牲畜,背後有什麼深層的原因,誰去管呢?報仇殺掉他們不就萬事大吉了嗎,費這事幹啥?正所謂,在自己受到對方侵犯的時候,有幾個人會想想“這事為什麼發生?對方做這些事情有它的合理性嗎?如何正確化解這些矛盾?”,而不是“你敢侵犯我,我當然要憎惡你,報復你”?
這就是利己主義的重要體現,對己不利的均為錯誤。利己主義是什麼?邪惡的根源。牧民不了解這些,於是他們憎惡狼,殺害狼,全然不顧除了狼嗜殺的本性外,他們自己的索求無厭也是重要原因。那麼,我們呢?

關於公眾,濫捕濫殺是錯的,大眾都知道,但野味照買皮衣照穿。只有涉及自身核心利益的東西,大眾才關心得起來,這也是利己主義的一種隱晦的體現罷。正如同喊了無數年要防治空氣污染不要走西方老路,也直到真正來了幾場霧霾沙塵暴呼吸都成問題之後才真正得到重視。
如果有人公然拋出對動物的貶斥論調,我反而要感謝他,謝謝你在我面前提這論調來送死順便讓大家有機會多關注一下動物,儘管影響的範圍依舊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