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說] 衣冠禽獸 (14/9/21 更新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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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14/9/21)
之前隱身了一段時間,現在回來繼續把故事補一下
做事就是要貫徹始終您說是吧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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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蘭姆西.艾韋克,一九五六年生於佛德郡,州立溫斯敦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一九八二年與歐文.米爾斯創立了米爾斯-艾韋克企業,一九八八年米爾斯離開獨自創立了出版業,米爾斯-艾韋克企業由威廉一手攬下,並改名為艾韋克企業……」
我瀏覽著網頁,艾韋克生平的事蹟清清楚楚地寫在上面,我大約將它看過一遍,便闔上筆記型電腦,走到廚房倒咖啡喝。距離被帶到艾韋克大宅已經過了三天,至今還沒看見查理的蹤影;儘管我知道他的藏身處在哪,我還是不會再去找他一次。
今天是星期四,我依然持續著我的工作。小姐們個個都心甘情願地去做生意──有大把錢賺誰會不高興呢?除了法蘭蒂娜,那個倔強的狐狸小妞。
我在二十六歲那年從陸軍退役,不久後便開始做起了生意,那時剛起步還不是那麼順利,而法蘭蒂娜是第一年就跟了我的人。我得知那年她剛好大學畢業(但是她多念了幾年才畢業),因為小時父母捲入幫派戰爭而身亡,也沒有其他親戚可以照顧她,從此開始過著苦命的生活。根據她的說法,對她有興趣的黑幫份子會撿回她,「照顧」她並從她身上得到肉體的歡愉,但經常只過幾天就又被拋棄。她過著孤苦無依的生活,直到比較有能力獨立後,她將自己安置回原本的家,找了些兼差工作,並繼續學業。她在二十四歲那年歷史系畢業,不過她並不想從事這方面的工作,我想是因為她的背景以及習慣了不正當的生活,才來我這裡幹這種活兒。
事到如今已經五年了,起初我還對她存著些憐憫,到現在早就無感了。
她輕佻的態度常常讓我很苦惱,但令人意外地,跟她交易的顧客幾乎都對她很滿意。我也不得不承認,她散發著一股致命的魅力,因此讓我也莫名地想佔有她。
今天很平淡的過去,做生意、吃飯、抽菸、閒晃、跟法蘭蒂娜幽會等日常都會做的事。唯一比較讓我煩躁的,是曼諾三不五時就來關切查理的消息。他這熊不只粗魯,還很貪財。我勸他打消這個念頭,有大把鈔票賺當然不是壞事,但是跟知名企業總裁的私生子扯上關係那就不好玩了。而且照曼諾的個性,肯定會死抓著他不放,到時可能就會被他的保鑣找上然後被霰彈槍轟掉屁股。
「你等著瞧吧,我會抓到他的。」這是曼諾送我的話。
儘管有給他忠告,我卻一點都不想替他擔心。
※ ※ ※
星期五,沒有發生什麼特別的事。
星期六,休息的日子。我感覺到這幾天來總是心不在焉,而且變得容易因為外頭亂糟糟的環境而影響心情,所以我打算給自己放幾天假,通知小姐們這幾天不做生意,直到我再通知她們──當然她們也習慣了我隨興的做事方式。之後便打包了一些行李,開著我的雙人小轎車前往赫本茲。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順暢車程,很快就到達赫本茲,這裡跟哈伍德比起來,根本是天堂中的天堂。友善的居民、整潔的環境、高雅的房子,帶給我莫大的熟悉感──我離開了那麼久,這裡完全沒變過。
郊區的房子每間都大同小異,深紅色的磚造屋頂,白色木頭牆壁,架高的地基,每戶都擁有自己的小花園和前院。由於道路比較小,在這裡開車必須放慢速度,我緩緩地前進,沿途看看澆花的居民、玩耍的小孩、送信的郵差。
我在一棟跟其他一模一樣的屋子前停下來,拿著我的行李熄火下車,走過了鋪在草皮上的地磚,旁邊是用矮籬笆圍起來的精緻小菜園。我走上樓梯,站在門前約五秒,才伸手按了電鈴。
我靜靜地等待,然後又按了一次,便聽到腳步聲朝門口過來。門開了,出現在我面前的是矮了我一截的婦女,穿著輕便的長袖上衣和深紅色長裙,臉上有些許的皺紋,掛著淡淡的笑容,還有最值得注意的一點,她跟我一樣都是蜥蜴。
「媽。」我輕輕地說。
「你好久沒回來了。」她沒有驚訝,沒有生氣,只是輕笑著。「快進來吧。」
我走進客廳,老家一樣沒有變化,牆壁與地板溫暖的色調,配合樓中樓而挑高的天花板,石造的壁爐,兩組絨沙發,線織地毯,牆上掛著大大小小的照片,有幾張裡面是我。
「我想想,你從開始念大學時離開家裡,每次放假都還會回家呢,最後一次回來是大學畢業的那年吧。你拿著畢業證書回來,告訴我你要去當兵了,我問你為什麼不進修學業,你說沒有更多的興趣去進修了。」她站在我旁邊說。
「我記得。」我看著大學的畢業照,穿著學士服的我模樣相當青澀。
「當兵後改變你很多呢,呃,不,其實你從上大學後個性就有了變化。以前你還在這裡時,是多麼開朗活潑呢,常常會跟我和你爸分享任何事情,只是在你離開家以後的日子,寫給我的信都變得不再熱情了。你爸應該不樂見你變得這麼冷淡孤僻吧。」
「媽,爸在我中學時就已經死了。」我說。
「喔,他在我腦裡一直揮散不去呢。」她微微地笑。「其實我也在想,是不是他突然的離開讓你有變化呢?」
「爸的個性也比較封閉,我想是遺傳到他吧。」
「我不太相信。」她拍拍我的背。「來吧,先把你的行李放好,再來就可以準備午餐了。
「你的房間到都沒有動過呢。」她補了一句。
我跟著她走到二樓,經過了主臥室,走到走廊末端的房間,一開門便又是一陣熟悉的氣味。我的房間裡依然是一張單人床,一個雙門衣櫃,一組書桌椅,放滿小說和雜誌的書櫃,一架我自己固定在牆上的的引體向上桿,自己打工存錢買的收音機,和可以看到街道景色的窗戶。
我將行李放到地上,打開了衣櫃看看,我的衣服都還在,連學校制服也是。之後坐到床上,彈簧因我的重量而發出了嘎吱聲,我伸手抓了抓棉被,回想著熟悉的觸感。
「變得陌生了嗎?」
「感覺很熟悉。」
「很高興你沒有忘記家的感覺。」她笑著。「走吧,來幫我一起準備午餐,之後你有很多時間可以回味。」
她帶著我走到外面的菜園,裡面看起來像是種了萵苣、馬鈴薯、紅蘿蔔和番茄等東西。
「妳還是一直保持著這個菜園啊?」我問。
「是啊,以前是為了生活,現在你爸走了,你也有了工作,這個菜園就變成了日常的一種消遣。反正我一個人在家,也不用做什麼工作,頂多平時跟鄰居喝茶聊天,偶而幫他們帶小孩。」
我一直沒告訴她我是做什麼工作的,但我想她應該多少心裡有數。
只是聽她這麼一說,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對了,丹尼爾呢?」
「小丹?你忘了嗎?他現在是個努力的研究生呢。」她說。「你都沒有跟他聯絡嗎?」
「沒有。」
「好吧,我也不意外,你們從小的感情就不是非常好。」
丹尼爾.那塔森,是約小我七歲的弟弟,小時候我們不會爭吵或打架什麼的,但也不常有像兄弟那樣的互動。父母對我們的待遇都一樣,我們也不會因為這個而產生問題。當我離開家裡去讀大學時,他才小學畢業而已,而在每年回家時,他都會在家裡。聽媽的說法,他平常幫忙家務外,其他時間大部分都在用功,他的願望就跟一般的小孩子一樣,是當個出色的科學家。
「他有時都會跟我說,他很羨慕你的天分,說你輕輕鬆鬆就能取得優異的成績。不要看他好像都不太在乎你,他其實很崇拜你的,只是聽見你不進修課業而去當兵的事情,他感到有些失望。」
天真的小孩啊,我想。
「不管他進修到什麼時候,有朝一日他也要去當兵的。」我說。
「喔,他就是熱中於學習,看他那麼積極我也很高興。只是你,我覺得有點可惜,你是個頭腦很好的小孩,但就是對這些東西沒興趣呢。」
「有天分沒有興趣也是沒用的,頭腦好可以用在各種地方,不一定要在學業上。」我說。「況且我們念的東西也不一樣。」
我和她把菜園裡成熟的作物都收成並拿回廚房,挑出需要的分量清洗,由於我不常做廚房工作,因此我只在一旁幫忙著。
「自己一個人不下廚的嗎?」她問。
「我已經習慣外食了。」
「既然回來了就再吃家鄉菜吧。」
很快地午餐便準備好了,馬鈴薯泥配上紅蘿蔔,醃漬的冷盤牛肉,以及一盤生菜沙拉。
我慢慢地品嘗屬於家鄉的味道,一邊回想以前的生活。
※ ※ ※
「原來留在這裡。」我看著壁爐旁的牆上掛著的畢業證書,我在搬到新地方後一直找不到。
「你在大學畢業後就又匆匆忙忙的離開了,很多東西都還留在這裡呢。」媽說。
社會學學士證書,跟現在的我其實沒有什麼關係呢。
「那麼,你打算回來待多久?」
「不知道,說實話,我是最近有點煩躁才回來透透氣的。」我聳肩。
「也好,其實你應該有空都能回來一下,解解悶,順便看看你老媽。」她說。
「小丹都沒回來嗎?」
「他跟你一樣,上大學後就很少回來,最近又在忙著當他的研究生,回家的時間應該更少了。」
吃完午餐後,我到處看了看家裡,之後她帶我到外面走走,順便去跟一些舊識打招呼、敘敘舊。
這趟回來讓我覺得,或許自己真的不是非常喜歡混亂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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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文中有出現的“肉食”,是由文章內未提到的“純動物”而來
“純動物”顧名思義,就是像一般所見的動物,不會像獸人過著跟人類一樣的生活
此篇文章於 2014-09-23 01:16 AM 被 藍尼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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