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型動物在運送過程中不當導致死亡,對於日積月累的動物沒有權利,只有福利的觀念,
有以下的看法:

也許政府可以落實非寵物類的飼養、運送都需要證照的制度,反正我們平常要考的證照已經夠多了,
幾噸以上的大型動物自然要考證照。

也許當個阿宅也是對地球有貢獻的,因為阿宅不會浪費能源在交通工具上,也不會去看動物表演,
因此,自然讓馬戲團、巡獸場、賽馬場等對動物權益不利的地方無利可圖。

看到一些執法過當的、有了槍之後可以比較大膽的行使權力 (license of killing) ,
以下這句話還是無法說服我: "Gun saves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