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姻嗎?
基本上想要有聯姻的資格,就是兩國國力差不多才行。不管是實力差不多,還是打下來太花成本,要不然就是聯合抗敵,不管哪一種都和賣香可以成立的理由差滿遠的。

還有另外一種情況是作為人質來「保證」和平契約,可是文中看起來也不像。怎麼看,這都比較像是「進貢」吧?

還是多想想要怎麼讓賣香合理化吧?不然這個構想就很可能就會變成只為了18+而耍的噱頭了。

在下是認為,這篇18+的意圖很明顯,這篇雖然沒有出來,但是後面應該會(應該是吧?),與其後面寫出來了才很麻煩的轉板,倒不如先轉還比較省事。

出來了就算違反板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