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事情. 或多或少是文化的差異造成.
以大陸很多論壇, 包括百度貼吧等地方,
多半都是第一篇文章特別有內容, 也就是所謂的樓主所發的文.
而後面的回應文章, 只寫 好! 我頂! 寫得好! 等等, 這幾乎是很多論壇的常態.
當然也有部份大陸論壇嚴格規定 "不得發垃圾帖" "你頂? 頂什麼?"
依照這位版友所發的文章來看, 以大陸觀點來看,是很多論壇的普遍程度回文者.

不過, 版主之所以刪除帖子, 原因是因為內容不充實外, 是因為被刪除的文章中,
帶有部份對論壇形象有不良影響的字句, 也就是猥褻用語.
從整個論壇來看, 該版友發表 90 篇文章, 被刪除的文章有 30 篇,
並非大部分被刪除.


然而, 若該版友提出疑問句, 版主也應該有一個理性的答案可以回答:
例如: 我什麼地方違規? 為什麼不能表達觀點? 為什麼不能灌水?

根據這篇討論串, 在依序回文之下, 前面並沒有違規,
包括把自己的簽名檔改成 "鄙視隨意刪貼者"
這個詞並非漫罵, 只是表示不滿的一種詞句, 比方說:
"我鄙視盜版者" "我鄙視犯罪者" 這些都不算是漫罵.

這個討論串裡最先開始違規的,反而是我們這邊的版主.
俗話不是說: 銅板沒有兩個拍不饗. 但是最先拍饗者是誰呢??

請問版主可以帶頭說:
"你幾乎所有的文都是廢水"
"手殘腦殘" "發春發腐"
這種挑釁的話語出來嗎?
可不可以把, 版友的抗議是大笑話這種會激怒對方的字句放進簽名檔?

所以, 該名版友事後是罵了髒話, 但是我只能把他當作過當反擊而從輕發落.
然而, 我會處罰的是 "第一個拍響銅板者" , 特別是有權者.
老實說, 我對版主要求比較嚴是有目共賭的, 現在針對漫罵版主解除所有職務.
至於我要不要懲罰該版友? 法律有所謂的一罪不二判原則.
都已經被砍文了, 都已經被罵過了,歡送過了, 還能懲罰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