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舉版上的例子來證明, 只要是虐待生命, 由於版友心目中的地位不同,

因此沒有遭到譴責的例子, 請看以下幾篇帖子:

小強酷刑30大法

Roach Attack 小強的逆襲

有小強!!(驚)

我承認, 連我 -- 平常連小強都不想殺的, 在看到這些文章的時候,

並沒有強烈提出譴責的念頭, 實際上我在此也必須補上譴責一兩句以說到做到 Orz :

你們幹嘛沒事玩弄小強啊!!!!! 他也會痛耶 (因為會劇烈掙扎, 以生命現象來說應該是很不舒服的)

因此到底應該譴責的底線在哪裡? 是個有意思的討論.

要推廣到哺乳類呢 ...還是昆蟲也包括呢.. 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