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狼不是藝術創作者,不過這篇文章所討論的內容部份是以利益還是興趣作為優先考量的議題;
或許自身經歷可以做一點參考,那就是狼之樂園網站的架設,其實網站也有人把它們當成是作品
是一種結合美術、程式、管理學等多項學問的作品。
當我發現你們並且開始參與網站活動之前,自己當時有在拍賣網站販售一些商品獲取利潤
假如網站經營應該以利益為考量,那我根本不應該經營這個不賺錢的網站(況且還花錢花時間)
而應該把精神集中在可以贏利或者自我充實的活動上
所以天下哪有一定要以有形無形利益為目的的活動為主的道理,自己高興要利他可不可以?
何況有創作者會創作出自己討厭的東西嗎?對於創作作品而言也許有超越金錢而存在的價值
然後成為創作的原動力,以自身的經歷而言,是一種稱之為理念或信念的東西在做支撐。
或者亦有種想法,那就是不一定要靠創作來支撐生活所需,而是業餘興趣
也許這樣也來比較不會在乎利益獲取上有沒有效率的問題。
我自己的想法也是如此;有人建議架設網站一定要有盈利模式這樣支撐比較久
不外乎是放上廣告或者賣一些商品,可是問題是從同好身上去賺要賺到什麼時候 XD
說不定自己去兼差反而可以用更少的時間獲取更多的金錢。
諸位非專職的創作者是不是也可以這麼思考呢?
或許有創作者會說,他就是專職的創作者,所以只有什麼樣的創作可產生最大利益的問題,
可是這問題應該跟上述差不多,假如獸人創作不能帶來他所需要的利益
那很簡單,去創作可以帶來利益的其他東西,直到願意把更多時間投入所喜歡的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