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甚麼都沒有了。

真的都沒有了。

  1. 2010.3.25下午

    也不是說心理發現.
    就只是覺得,
    所謂認真與自視其短的關係(我只能想到這名詞來形容)
    和其他人不太一樣,我只要活著就會受到各種潮流影響.
    而到最後,當發現自己的路和大眾不同時,就會懷疑自己是否錯了?
    好像和別人不一樣就是很奇怪似的,好像和別人不一樣就是滔天大罪.

    可是,卻又了解和別人不一樣其實沒有錯.
    然後在生活中所做的事就是按照常理中所認為的沒有錯的方向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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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0.3.25

    "光是理解這一點,你就有義務要退讓了。"

    這是我曾說過的話。
    很明顯的,這話無道理可循。
    但偏偏在這個世界卻很重要。
    因為世界並不公平。
    自然界的規則就是物盡天則,而社會的規則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為了保全整體的利益有些東西就是該犧牲掉。

    不過,講雖講,但只要一輪到該犧牲掉的是自己時。
    說出這些理論的人本身也會徬徨吧?
    也會恐慌吧?
    無助?

    但是,犧牲就是犧牲。
    捨棄就是捨棄。
    否則就不會有進步。

    這些道理。
    只要是弱小的人、苟延纏喘的人都知道。

    ---------------------------------------
    我又再說甚麼...
    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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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0.3.19

    只要當了父母,就會發現自己的生命中多了另一段人生。
    那就是孩子的人生。
    對父母來說,孩子的人生就像是賽跑一樣。
    而自己,雖然不能完全參與這段旅程卻能夠在一旁加油與打氣或者在每個休息點等待孩子氣喘吁吁的跑來,然後緊緊握著他的手或著摸摸他的頭說出"你好棒"之類的話。
    然後孩子在繼續下一段旅程。
    自己則目送孩子離去的背影,然後在去下一個休息點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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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10.3.8

    能用兩隻手完全遮住自己嗎?
    最近,我意識到這問題。
    因為我發現自己的手實在很小,就算兩隻手掌併起來,也沒辦法完全的遮住自己臉。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要把自己遮藏起來時,也只能遮住重點部位吧?
    比如自己最不想被人看到的傷疤或著還未成疤的傷口。
    又或著,能讓自己和別人分辨出來的部位,比如眼睛、鼻子甚麼的。

    然而,我意識到的重點就是:雖然你努力想把自己遮起來,但是大部分得自己都還是顯露在外面。
    這就好比掩耳盜鈴,只是想騙自己的吧?
    也就是說,雖然你自以為自己已經騙過別人了,但事實上大家都還是知道大部分的真相的。

    這種領悟對虛偽的人、虛假的人、想遮掩一切的人、不想被碰觸的人來說。

    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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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0.3.3

    能瞭解嗎?
    一個人只想活在自己世界裡不想受傷害的那種衝動。
    這世界畢竟太險惡,連空氣中都彷彿充滿了利刃一般。
    每次打開房門身體都會有要避開些甚麼的反射動作。
    就算門外只是那漆黑的一片黑暗。

    只想躲在悲哀但溫暖的被窩裡,卻連夢都不敢進入的那種惶。

    這就是所謂恐慌吧?

    沒來由的、沒意義的、甚至沒目的的恐慌。

    知道自己已經害怕的發著抖,淚水和鼻水直流,緊緊的抱著自己。
    卻仍不知道自己再害怕些甚麼?

    詭異吧?
    可笑吧?
    羞愧吧?
    這感覺。

    但卻不能避開這份感覺中夾帶的痛苦。

    一且都是這麼弔詭。
    卻又這麼真實。


    吃糖吧,分泌一些血清素會讓自己舒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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