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甚麼都沒有了。

20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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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理解這一點,你就有義務要退讓了。"

這是我曾說過的話。
很明顯的,這話無道理可循。
但偏偏在這個世界卻很重要。
因為世界並不公平。
自然界的規則就是物盡天則,而社會的規則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為了保全整體的利益有些東西就是該犧牲掉。

不過,講雖講,但只要一輪到該犧牲掉的是自己時。
說出這些理論的人本身也會徬徨吧?
也會恐慌吧?
無助?

但是,犧牲就是犧牲。
捨棄就是捨棄。
否則就不會有進步。

這些道理。
只要是弱小的人、苟延纏喘的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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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再說甚麼...
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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