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桃都】
【日誌】12/11/2008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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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8-12-11 09:25 PM 發佈 (1040 查看)
「12D3.」
===分隔君===
突如其來的想到了一種說法:
所謂的「漫畫」其實只是一種分鏡繪圖的形式,
也就是所謂的「小說圖像化」。
至於在分鏡中的圖像「風格」,
則跟漫畫的基本定義毫不相干。
正如同法國漫畫中,
曾有著以純抽象畫表現形式的漫畫,
但因為遵循著分鏡原則,因此依然是漫畫。
只要脫離了分鏡,
單幅性的作品都只能稱之為「插畫」。
而一般所謂的「漫畫風格」,
其實只是線條主義與符號主義的圖像而已。
而現今大多數被歸類為「漫畫類」的作品,
所運用的符號語彙系統,
大多是由迪士尼和手塚治虫所建構。
所以如果以德西達的解構概念來詮釋,
現今的ACG創作,
全都是在此一符號文本下,
重新組合後所產生的產物,
所以現今所被定義的「漫畫性」,
是最符合「遊戲性」概念的繪畫創作形式。
所以同人誌販售展,
其實是解構大會,
一般市售漫畫則是符號文本的再詮釋集。
如果以此法歸納,
那麼在當今所被看重的「多重檢視(解釋)」,
漫畫的表現形式正是最佳的印證,
其歧異性代表著多重檢視(解釋)的可行性,
是「多元」概念的實行體。
嗯~要寫到筆記裡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