熾羽的工具箱
打工要注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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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9-06-29 02:06 PM 發佈 (1327 查看)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一位托兒所女老師被以不適任
予以辭退,女老師本身有要負擔的家計,所以趕緊申請失業補助,不過瞎的是女老師最後發現他老闆在他工作將近七個月間都有固定向他收取勞保經費,但是都沒有幫他保勞保,女老師要申請補助才偷偷替他加保想推掉責任,不過辭退日勞保才生效
真的是很瞎的事情!
最近是暑期打工的好時機了,不過現在的勞動市場發生很多像資方利用"不景氣"或是"打工非正職"的奇怪理由要打工的人簽不合理的合約,像是無勞工保險或是臨時更改契約等導致勞方的工作權益損失,所以提出幾點注意事項給即將利用暑期打工的人參考
一.工資面談確定
台灣是法定無論工作職位是否正職還是工讀生,每日工作8小時以內時薪都要95,雖說上有政策,但是下也有對策,所以面談工作的時候一定要先確認是否是自己可接受的價碼,雖說吃人手軟,但是有些事情一定要先攤開來講才不會損失權益
二.有無勞保
只要是工作地方在5人以上,老闆就有替每一位員工投保,並且提出員工每月工作的6%作為資遣或退休費用,就算是工讀生也是有這個權力,有些老闆會利用工作時間太少或是其他理由來拒絕給員工投保,實際上這是很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三.確定口頭契約跟書面契約
有些老闆在徵工作夥伴的時候會聲稱自己福利多好待遇多好又如何可配合時間的,但是你一進來之後會發現他實際跟你面談的工作條件跟他之前講的落差,比方說你原本應徵了他聲稱只要作白天排班的工作,但是面談的人卻跟以說是輪班制而且要隨Call隨到,或著是確定條件之後又突然要你簽跟之前談好的條件有相衝到的合約
與其發生這種事情,不如在面談的時候就先確定老闆不能再藉其他理由臨時更改約定比較好,如果違反了勞基法規定,是可以拒簽的,因為違反勞基法的合約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四.加班問題
現在有很多工作低薪超時的問題,甚至有些人會被老闆規定有義務要無薪幫忙,其實這是不允許的如果發生這種事情,是可以依民法追討,五年內都有機會
五.試用期
勞基法沒有明文規定老闆應該怎樣規劃所謂的剛進入職場的試用期,不過適用期基本上不能超過一個月,而且也要有最低底薪的要求,如果老闆要求
要兩個月的試用,這段期間不發薪或薪水減半,這種的你就必需自己斟酌一下
六.任意解雇
勞基法規定員工不能被任意解雇的,除非有正當
理由表示其工作明顯但不能勝任,不過就算是真
的無法勝任,也必須30日內付資遣費,工作1年要給1個月工資的資遣費,不足1年以工作月數乘以1/24,依比例計算,不足1個月以1個月算,沒有給就叫你跑路是非法解雇的
七.面談的態度
部分的老闆很會講一套作一套,講得很漂亮但是實際上晃點了你你還跟人家說謝謝,是所以面談工作詳細的時候一定要把規定的福利談好,而且要讓老闆能夠對你承諾他一定會辦到,不要因為覺得是賺人家錢就不好意思,他對你開任何條件你都嗯嗯嗯okokok點頭點頭,這樣很容易被當成羔羊任人割宰的
八.工作的態度
儘管上面說了那麼多,不過最重要的還是要先盡好自己身為員工的本分跟該有的職業道德,不要遲到早退,工作確實有疏失要能自省自律,工作如果有個標準的作業流程或規定就要遵守,不要有投機的心態,如果你是有專業證照或是技能的更不要持才而傲,跟你相處的並不是只有老闆而已,也要打好跟員工之間的關係
而這篇倒也不是說身為老闆的好像都很ox,而是勞資雙分本身就是在互玩規定,所以只有先從正確的從業觀念做起,在遇到需要保護自己的情況下才能大聲講話,這不是要你鬥垮老闆,而是要達成雙方妥協
另外如果自己本身覺得自己的權益有受損,但是又怕提出來老闆會給你秋後算帳的話,這邊有一個良好的分享平台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他們可以替你委任,說明你遭遇的情況並且跟你討論最適合你的爭取權益的辦法,切記,不要怕被秋後算帳,你只是在爭取你應該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