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仙算命堂
下星期就會考啦!
由
於 2006-12-17 09:25 AM 發佈 (1137 查看)
不知道下星期就會考了...
貧道還在混囧"
還能悠閒的打網誌...
真是給他太閒了...
看來網誌那件事情有擴大的趨勢囧"
法令如下:
著作權法:
第 5 條 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
一 語文著作。
二 音樂著作。
三 戲劇、舞蹈著作。
四 美術著作。
五 攝影著作。
六 圖形著作。
七 視聽著作。
八 錄音著作。
九 建築著作。
一○ 電腦程式著作。
前項各款著作例示內容,由主管機關訂定之。
第 93 條 意圖營利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
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 違反第七十條規定者。
二 以第八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或第六款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
作財產權者。
非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超過五份,或權利人所受損害超過新
臺幣三萬元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五萬
元以下罰金。
ok,唸書去吧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