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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救贖、烏托邦──恩斯特.布洛赫的「希望本體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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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7-11-15 08:33 PM 發佈 (285 查看)
來源:破報《閱讀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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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復刊451期 | 宋國誠專欄 由 王婉嘉 在 週四, 2007-03-15 20:35 提供
文/宋國誠(文化評論家)
布洛赫(三卷本)的《希望原理》(Das Prinzip Hoffnung, [The Principle of Hope]),長達1655頁,英譯本也有1400頁,在布洛赫死後10年才出版。布洛赫自承寫作的策略受到了「表現主義」的影響,並以反體系、拼湊式的文體與高級讀者見面。這部「詩化哲學」─以史詩化、碎片化、精雕化寫成的作品,公認是一部不可解讀的天書,向來令非專業的哲學家視為畏途(註2)。然而它對當代哲學的貢獻是難以估量的。當世人皆已不再提起烏托邦這一字眼時,布洛赫卻孜孜不倦於喚醒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夢。
從「希望」重新出發!
「我是,我們是,那就夠了,現在我們必須出發」(I am, We are, That is enough, Now we have to start),這是《希望原理》的開卷語,意味著以往什麼都不是,一切將重新開始。《希望原理》第一卷以「尚未意識」為主旨,討論作為客觀現實之生活過程的希望概念。布洛赫強調「籲求要素」(anticipatory element)在哲學史和人類思想中的核心地位,並提出「烏托邦功能」這一概念,探討其與意識形態、原型、理想、象徵之間的關係,與「前線」( Front)、「新異」(Novum)、「虛無」(Nichts)、「家園」(Heimat) 、「此時此地」( Jetzt und Hier)等範疇的關係。它還包含對「小白夢現象」一種生活哲學式的探討,對民間故事、通俗小說、旅行遊記、戲劇、舞蹈的「渴望意象」(wishful image)和電影中的「鏡中希望」進行散文敘事性的美學詮釋。
布洛赫把「希望」定義為「一個更美好生活的夢」。希望雖只是一個單詞,人們也經常習慣性的使用它,但是它深刻而多面的內涵卻鮮少被討論。在心理學上,希望是指一種情緒(Emotion)和籲求(Anticipation),在歷史哲學上是指某種有待實現的終極關懷,在神學上是指與人的生活與信仰相關的自勵與德性,在美學上是指一種啟蒙的形式,它以未?的「蔚藍」來投照此在的「幽暗」,在倫理學上是指最高的人文素養與幸福。在《希望原理》的導言中,布洛赫強調即使把希望等同於「白日夢」也無不可,但希望不同於那種混濁的、軟弱的逃避主義,而是既運用「冥思的理性」也運用「參與的理性」來把握事物的過程。這種以希望為內容的白日夢,是清醒的、明晰的,它將通過適應與調整而得到最後的豐收。
意識轉換的美學
布洛赫之所以把「希望」詮釋為一種美學態度,可謂用心良苦、寓意深遠。早在《烏托邦精神》一書中布洛赫就指出:「我們已經淪為最可憐的脊椎動物;我們中的所有人要麼崇拜自己的肚子,要麼崇拜國家;除此之外,其他的一切都降到了笑話或娛樂的水平」(註3)。現代人最大的精神危機在於一味追逐「量的滿足」之外部消費,卻背棄了「質的美感」的內在充實,因此,希望美感的強調旨在為已被物化世界窒息的人類找回生活的動力和社會目標。在布洛赫看來,知識與勇氣是希望美學的主要構成,這是一種自覺的動力,使人不再聽任本能的驅使,不再畏懼不可抵抗的命運。布洛赫鼓勵人們去意識「尚未意識」的意識、體驗「尚未存在」的存在、追求「尚未實現」的未來。人之所以會憂心恐懼,是因為把一切視為「已經意識」和「已經存在」,這是一種失敗的決定論,一種封閉的人生觀。希望和恐懼是對立的,但人們通常是以「執著此在」和「封閉未來」來對待恐懼,而希望則是以「尚未」(not-yet)和「籲求(推定)」(anticipation)來消除恐懼。
因而,希望是一種在時間向度與空間幅度內一種涉及意識轉換的美學歷程。人的意識可以區分為「歷時性意識」與「共時性意識」,佛洛依德的「無意識」是一種轉身向後的「不再意識」,海德格的自我則是一個「在世存在」的虛無家,但這種「不再意識的此在」,根本不是積極的、希望的自我意識,而是消極的逃避者,這種「此在」是「歷時性意識」在停滯性、固著性之共時性意識壓制下的墮落與迷失。布洛赫的「尚未意識」則是一種面向未來的無限敞開性,它意味以歷時性的意識深度來解放扁平的、僵死的共時性意識,這種形成於未來可能性的意識,是生活與本質的同一,是史詩與哲學的融合。
烏托邦典範:浮士德精神
《希望原理》第2卷可以視為「美好世界的藍圖」,它敘述了希臘迄今的思想家,如何在醫藥、繪畫、歌劇、詩與哲學中精雕細琢了各種烏托邦體系,例如技術烏托邦、建築烏托邦、地理烏托邦、政治烏托邦、和平烏托邦和休閒烏托邦等等。布洛赫指出,從柏拉圖的《理想國》到湯姆斯.莫爾(Thomas Moore)的《烏托邦》,人們一般理解的烏托邦往往僅限於「社會烏托邦」,因而限制了烏托邦廣泛和無所不在的涵意。這是因為自柏拉圖以來,一切的哲學只是「回憶的哲學」,只是一種對「既有之物」(Gewesen)的追思和懷舊,就連恩格斯的《社會主義從烏托邦到科學的發展》,也把烏托邦的範疇清洗了出去。但即使如此,依然無損於馬克思主義只是從空想到具體、從思辯到實踐的轉化,而成其為名符其實的「具體的烏托邦」。在今日,對現象的懷舊已讓位於對本質的占有,今日的烏托邦不僅僅追求異化與剝削的消除,而是對本質生活的想望。這種想望在希臘時期稱為「家園」,在馬克思主義中稱為「自由王國」。
布洛赫把歌德筆下的「浮士德精神」視為烏托邦理想的最高典範。浮士德先後經歷了書院、愛情、政治、古典、立業5個階段,這5個階段實際上就是「資產階級烏托邦精神」的縮影。浮士德與魔鬼莫菲斯多弗(Mephistopheles)進行了一場「以靈魂換生活」的交易,於是,「魔鬼約契」成了浮士德終生的塵世之債。但實際上,浮士德將「魔鬼契約」轉化為一種在絕境中尋找出路的希望之旅,一種借助死亡而逼出希望之動力的悲壯美感。浮士德一生不停奔忙,總是感到缺乏真正的生存體驗,但他從不滿足,永抱希望,他在叛逆中超越,在追尋中救贖,因而成就了人類烏托邦精神的最高典範。
回歸人類精神的故鄉
《希望原理》第3卷在討論「甄於圓滿、歸於至善」的希望意象,包括道德、音樂、死亡象徵、宗教、回歸自然和至善。在一種荷馬式的「史詩/回歸」的結構上,布洛赫試圖回答「希望的極致」與「永恆的可能性」問題。布洛赫以「積極的死亡觀」作為烏托邦最高的、永恆的整全形式。永恆,是指靈魂的不朽與轉世,它以人類精神的返鄉為象徵,以末日的覆滅和再生為標記,以善對惡的最後統治為完結。在死亡問題上,布洛赫所說的「靈魂不死」並不是神秘主義的詭辯,而是人通過對死亡的克服─懷抱一種對永恆與不朽的希望來認識死亡─達到了對人自身的認識。我們不應把死亡視為終結或寂滅,因為正是那「最後一刻」,所有回憶在瞬間被掌握,正是在死亡的威嚇下,才逼出了我們對自我的承諾、對存在的負責、對命運的理解。換言之,我們正是通過並利用死亡而成為不死的人,成為在總體上理解歷史、體悟世界、掌握自己的人。(完)
註2:參見夏凡,「『史詩』和『碎片』:解讀《希望原理》文本之鑰」,《現代哲學》(廣東),2006年第3期,頁45-51. 以及E. 布洛赫,夢海譯,《烏托邦是我們時代的哲學範疇》,《現代哲學》(廣東),2005年第4期,頁73-74. 以及洪鐮德,《卜洛赫及其希望的哲學》,《國家發展研究》(台灣大學),第3卷第1期(12/2003),頁1-35
註3:Ernst Bloch, The Spirit of Utopia, trans. Anthony A. Nassar, Meridia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