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犬自治區

Domestic Canine Autonomous Region

  1. 三、現代共和主義

      三、現代共和主義

      現代共和制度系由混合均衡制演化出來。現代共和國與古典共和國區別開來的一個基本標誌是混和均衡政制轉化為與分權均衡政制。英國是披著君主制外衣的第一個現代共和國,最先完成混合均衡政體向分權均衡政體的轉變。在十七世紀英國革命時期,源遠流長的混合均衡學說與後起的分權學說進行了激烈的交鋒。(8)分權政體淵源於混合政體,但與混合政體有著原則的不同。混合均衡政體以階級的劃分和參與為基礎,而分權政體則以政府職能的劃分為基礎。前者必然要求代表某個階級的政府部門參與政府的一切職能,後者則強烈主張將各個政府部門限制在其適當的職能範圍內。兩種學說的交鋒結果是分權均衡政體的誕生。混合均衡政體的“混合”因素遭到淘汰,“均衡”因素延續下來;分權學說占了上峰,但最後勝利的並不是純粹的分權學說。國家的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被分配給三個不同的政府部門執掌,但政府部門之間又有一定程度的權力混合,以實現彼此的制衡,防止其中任何一個部門篡奪其他部門的權力,建立專制獨裁政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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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四、共和主義與民主主義

      四、共和主義與民主主義

      熟悉西方政治思想史的人都知道,卓越的古代思想家普遍對民主持激烈的批判和不信任態度。蘇格拉底、柏拉圖譴責民主政府智慧低下。亞里斯多德認為民主政府是最高權力掌握在多數人即窮人手中的政體,是三種極端惡劣的政體之一。然而十九世紀中葉後民主主義卻開始大行其道。民主不僅日益受到人們的頂禮膜拜,而且含義也逐漸趨於驚人的泛化。在當代民主成了“一種宗教、一種政府形式、一種哲學、一種生活方式”。(19)
    世界上幾乎所有的政府,無論是否民主,都自稱民主政府,用“民主”一詞為其合法性辯護。許許多多的人包括研究政治學、法律學的學者,將現代政府制度的人權、法治、分權制衡等美好原則,都歸入“民主”的門下,民主成了現代政府制度的同義詞,成了一個似乎可以容納百川的東西。民主的聲浪使人們忘記了共和,“共和國”這個詞到處都有人運用,卻很少有人去思考、追問究竟什麼是“共和”了。難道共和與民主真是一回事,可以只談民主不談共和了?難道古代思想家對民主的批判,真的是舊時代的聲音,完全過時了?難道民主真的可以包納那樣多的內容,真的可以只從民主的角度理解現代政府制度?我寫這篇文章,一個主要目的就是:站在源遠流長的共和傳統上,給民主一個恰如其分的定位;追隨古今許多思想家、學者的智慧,重申民主之需要警惕的一些傾向;闡明確切意義上的民主不僅不能包括現代共和國的其他重要原則,而且有著與它們深刻衝突的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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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五、共和主義與憲政主義

      五、共和主義與憲政主義

      我們處在一個話語分裂、混亂的時代,此種情況又以政治領域最為嚴重。尤其是一些國家的政客及混濁的文人肆意濫用共和、民主、自由、法治、憲政等體現著人類基本而崇高的政治追求的詞語,粗暴壓制人們去追問這些概念的本來涵義,給人們的思想和學術研究造成了無與倫比的困惑和迷亂。好在這些概念最初的形成有自身的歷史傳統可供追溯,有來自于傳統的現實可資印證,因而只要運用我們正常的理智、拿出獨立探索的勇氣,我們並不缺乏條件正本清源以正視聽。

      “立憲政府的理論和實踐可能是西方世界所取得的最大的政治成就……可能成為全人類永久的遺產。”(32)這一永久的遺產精神何在?共和主義在其中佔有什麼地位呢?

      正如一些國家有共和之名無共和之實,它們也只有憲法之名無憲法之實。它們的憲法與政治學傳統上所說的性質不同,是另外一種東西。這些國家的“憲法”也構造國家,規定政治秩序,但傳統本來意義的憲法,內涵並不如此平凡。它在政府制度上有自身的要求,在作用上與一些國家的“憲法”根本不同。其基本目的在於保障個人自由,限制政府權力。它是一種現代文明、晚近才成形的傳統。“隨著絕對主義時代的衰落,人們開始尋找一個詞,以表示用以控制國家權力之運作的種種技術……結果這個詞就是”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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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六、共和主義的宗教、道德基礎

      六、共和主義的宗教、道德基礎

      任何一種可欲而美好的制度都來源於人類的道德心靈,是人類道德秩序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共和主義並不以自身為終極來源和終極根基,它還有更高的來源,更深的基礎,那就是宗教道德的來源和基礎。

      只要考察一下西方政治思想史就不難發現共和主義直接源于對正義的不息渴望。從所流傳至今的文獻看,西方政治哲學是從沉思政治正義發祥的。柏拉圖“RES PUBLICA”一書通篇討論的就是城邦的正義,構思了一個正義的城邦RES PUBLICA,中文譯為“理想國”。柏拉圖認為,正義系指“正當地享有自已的東西和做自己的事情”,(37)每一個人、每一階級各守其本份-這一觀念到了斯多葛自然法學說中被承襲轉述為:“給予每個人他應該得的部分”。(38)在柏拉圖看來,只有追求並得到智慧的真正哲人才能把握正義的超驗“理念”,所以,他提出了哲學王統治的國家作為最理想的國家。但在現實世界哲學王不僅不可求似乎也不可遇,柏拉圖晚年結束了浪漫的迷夢退而求其次,提出了混和均衡政體作為現實的最理想的政體。混合均衡政體從此成為代代思想家普遍熱衷討論的主題。儘管後世一些思想家在推崇混和均衡政體時,所特別強調的一個理由就是它的穩定性,但我們不能因此認為主張混合均衡政體只是為了“穩定”、“秩序”,正義始終是混合均衡政體思想的基本目標之一,而且,只要想一想就知道可欲的“穩定”、“秩序”是有賴於正義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將正義的渴望與混合均衡政體聯繫起來,似乎包含了這樣一個重要思想:要實現給予每個人、每個集團其應得的份額,有賴於個人、集團的參與。柏拉圖曾將共和國與理想的開明君主制聯繫起來,後世也有人這樣,可是人們普遍更願意將共和制視為對君主制的否定,歸根結底在於排除參與的君主制在現實中不可能實現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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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七、結語

      七、結語

      1、有一種觀點認為“共和”、“民主”、“自由”、“憲政”等是一回事,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說法,沒有必要一一細分開來。這種觀點是對現代政制的誤解。現代政制由幾種互有聯繫然而彼此衝突的因素整合而成,只有一一予以界說,方可準確、深刻地理解現代政制。

      2、共和的基本觀念和精神是共治、共有、共用,是和平、溫和、平衡。現代共和政體是國家權力分別授予幾個相互獨立和牽制的部門執掌、由人民選舉產生的代表和官員管理的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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